兰州取消公积金再次申贷时间限制,调整二套房认定规则
兰州取消公积金再次申贷时间限制,调整二套房认定规则近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政策进行再优化。其中,取消了“上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未满一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并把“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调整为“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未记录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的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