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意见稿出台
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意见稿出台7月7日,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稿明确,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范围为电力、钢铁、建材、陶瓷等9大行业中,2018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单位。2021年度企业配额分配采用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陶瓷(建筑陶瓷、园林陶瓷、日用陶瓷和卫生陶瓷)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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